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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粤中沙溪执听告〔2022〕388号)

        文号:粤中沙溪执听告〔2022〕388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25 分享: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粤中沙溪执听告〔2022〕388号


  名称:香港大业针车行有限公司驻中山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7P8553J

  法定代表人:陈惠彬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宝珠路3号

  本机关依法对香港大业针车行有限公司驻中山办事处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案调查。经查明,你单位未按规定报送2020年度年报,经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报送。

  以上事实有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商业/分行登记证、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的公告、逾期年报常驻代表机构汇总名单、关于责令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年度报告的公告、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代表机构名单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外国企业的合法存续情况、代表机构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及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费用收支情况等相关情况。”的规定。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的规定,本机关拟对吊销你单位企外粤中驻字200008的登记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粤中沙溪执听告〔2022〕388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到本机关领取该文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祝辉(T509040)、梁锦荣(T509038)

  联系电话:0760-87338212

  单位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39号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