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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常规巡察暨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完成反馈

信息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发布日期:2022-08-09 分享: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常规巡察暨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6个市委常规巡察组分别向12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2个市委水污染治理专项巡察组向17个单位、镇街(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郭文海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近年来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反馈指出了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各项决策部署不扎实,党政同责意识不强;有的履行水污染治理职能责任浮于表面,推进重大治水工程项目行动迟缓甚至甘当“甩手掌柜”,落实“河长制”流于形式,涉水执法“宽松软”;有的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不严格,个别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混乱,廉政风险突出。 

  反馈指出了常规巡察发现的问题。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不明显;有的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破解“交通之困”力度不足;有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到位、科研项目存在造假现象;有的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不实;有的整合文旅资源力度不足、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存在短板;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党组(党委)落实决策制度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不作为、慢作为不同程度存在,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存在不少漏洞;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队伍“青黄不接”问题较为突出;有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扎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仍然存在;有的对上一轮巡察、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坚持“四个融入”,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改革的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破重点难点,确保真改实改、一改到底。要进一步强化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做到点上改、面上治、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要抓好日常监督和跟踪问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起日常监督责任,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对巡察整改中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力、制度“空转”,甚至推诿扯皮、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并适时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市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