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肖林果(中山市莎美印花厂)
案由:利用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时间:2022年9月14日9时00分
地点: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39号三楼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请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