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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沙溪镇沙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1-3局部地块建筑限高调整》的批复

        文号:中府函〔2022〕309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9-13 分享:

沙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对〈中山市沙溪镇沙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1-3局部地块建筑限高调整〉成果进行审批的请示》(中沙府〔2022〕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沙溪镇沙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1-3局部地块建筑限高调整》的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调整成果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等上层次规划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沙溪镇沙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1-3局部地块建筑限高调整》。

  二、在实施上述地块调整过程中,你镇应妥善处理好本次调整地块与周边相关利害关系人用地开发的关系。市自然资源局应加强指导监督。

  三、你镇要在上述地块调整成果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