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市民接种
元旦期间
我镇的新冠疫苗接种场所安排如下: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12月29日起中山市全面开打18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简称“第四针”)。
18岁以上并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满6个月的人群在“愿接尽接”原则下,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四针”!其中,60岁及以上、有基础性疾病、免疫力低下和感染高风险的4类人群,是需接种“第四针”重点人群。
第四针怎么“打”?
1. “第四针”需与“第三针”(即第一剂次加强针)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
2. 按国家方案要求,“第四针”优先采用异源加强免疫。目前,我市主要用于“第四针”的疫苗有4款新冠病毒疫苗,包括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肌注式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具体组合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肌注式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3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2剂肌注式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1剂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 接种前无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筛查。
接种禁忌症
1. 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2. 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
3. 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
4. 如果确诊感染了新冠病毒,感染时间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间要间隔6个月以上。
吸入式疫苗已在我市开展使用
目前,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已陆续在我市西区街道、五桂山街道、三乡镇、阜沙镇、古镇镇和东凤镇等6个镇街使用,如想接种该疫苗的公众,可咨询相应镇街新冠疫苗接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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