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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获得其他医疗救助名单的公示(20230104)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1-04 分享: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0〕48号)要求,现对获得“其他医疗救助”名单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7月3日(公示期为半年)。


申请对象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

人数

医疗救助所属期

所在村居

钟云英

64

5

2021.8.17-2022.8.16

沙溪村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沙溪分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