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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获得其他医疗救助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3-31 分享: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0〕48号)要求,现对获得“其他医疗救助”名单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示期为半年)。


申请对象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人数

医疗救助所属期

所在村居

冯瑞强

36

3

2022.1.7-2023.1.6

沙溪村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沙溪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