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沙溪镇受理的申请创业租金补贴1个单位、创业带动就业补贴6个单位,公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2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
联系电话:0760-87393235
附件:1.拟享受创业租金补贴名单(批次号:A1044201123010)
2.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单(批次号:A1244201123012)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
拟享受创业租金补贴名单(批次号:A1044201123011)
附件2:
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单(批次号:A124420112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