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复核,本机关决定采纳相关意见,撤销《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粤中沙溪执罚告〔2023〕1076号)、《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沙溪执罚字〔2023〕1076号)。
特此公告。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