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粤中沙溪执罚字〔2022〕1346号
名称:中山市张久芊制衣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51K65UXR
经营者姓名:张忠全
居民身份证:2101031963*******6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2
本关机依法对中山市张久芊制衣厂(张忠全)侵犯LOUIS VUITTON注册商标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加工生产与路易威马利蒂第G852773号图形注册商标、第1112498图形注册商标和第1120556号图形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服装;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侵犯以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上衣半成品394件,裤半成品564件。
以上事实有询问(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商标详细内容复印件、现场证据复制提取单、扣押强制措施决定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的规定。
本机关于2023年10月23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对此,你(单位)未作陈述、申辩,且未提出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第8项,认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从轻裁量档次,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
2.没收非法财物,“LOUIS VUITTON”商标上衣半成品394件、“LOUIS VUITTON”商标的裤半成品564件。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广东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平台(详见中山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当事人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本机关无法将本决定书直接送达给当事人,通过邮寄送达方式也未能妥投,为确保本决定书有效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
本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内,可到本机关领取该文书。
联系单位:中山市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3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0-87338103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