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曹兆庭(中山市沙溪镇红宝轩大石兜红木家具厂)
案由: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时00分
地点: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39号三楼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请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