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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1-20 分享: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沙溪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工作决策部署,加强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民生监督保障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夯实制度基础,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审查机制、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会议,由主要负责领导听取工作汇报。制定《关于印发沙溪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山市沙溪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五公开”,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重视网上信息发布工作审核机制,对上网信息严格把关,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三审三校,对文档附件全面杀毒,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二)促进政务透明,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为重点,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工作实效,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通过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公告公示、重点领域信息、“五公开”等信息2901条,微博、微信公众号、南方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398条,总阅读量527.9万次;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3份,按时答复办结3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共收到信息9110件,办结9110件。

  1、持续加强推进重大政策发布及解读。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六保”精神,围绕“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的中心任务,发布各项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实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2、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环境保护、住房、安全生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信息公开。全面梳理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坚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重点领域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3、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宣传发布工作,开展“线上+线下”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线上每天通过“沙溪发布”公众号更新、公开疫情、疫苗接种信息。线下通过村居、小区公告、广播和入户宣等方式,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信息。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做好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明确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等基本要素,以国家和市政府基本目录指引为框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进行精准梳理,无职责的剔除,未纳入的增加,已明确的保留;二是明确公开主体,按照26个领域目录事项分属不同的单位承担,根据各自领域的职责进行梳理、匹配;三是明确涉及基层政务公开部门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栏目维护责任分工,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规范发布信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监测,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专栏的更新维护工作。

  (三)推广政府服务网上办,提升政府办事实效。全面优化办事流程,积极完善“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的事项清单,推进事项“网上办”,实现网上受理、办结、监督“一条龙”服务。以“一网通办、一窗通取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建设为试点,探索跨部门综合窗口建设,实行二手房交易业务“一窗受理”,优化业务受理流程,省去“申请人到税务系统上传材料”“税局审核后预约交税”等环节,真正实现二手房交易“一套材料,只进一窗,只排一队,只跑一次”。7月1日至今二手房交易业务“一窗受理”2165宗。将更多的高频服务事项延伸到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推进服务下沉,公安居住证业务委托17个村社区代收代发,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目前,我镇设有3个政务服务站点,网上服务事项3690个,其中950项可在线申办;电子证照调用71339次;“互联网+监督”平台监管事项总数240项,梳理实施清单287项,完成率100%。

  (四)加强制度执行,严格依法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确保答复内容合法规范、准确严谨,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3

行政强制

1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64.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网站及新媒体错字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日常监督检查措施有待加强。二是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仍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公开脱离了重点,部分重大决策只公布结果,缺少政策过程的公示。

  (二)改进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制度,推行、落实“每日读网”工作,形成网站管理员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认真执行《条例》对关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政务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持续推进全区各单位依法规范本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基层治理”信息公开,尤其要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下功夫,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等领域探索更贴合群众需求的公开方式,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