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8日是我国著名古典文学专家、诗人刘逸生先生诞辰100周年纪念日,为缅怀刘逸生先生,学习、继承和发扬刘逸生先生的“诗心”与“文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振兴中华诗词,经研究,决定举办“纪念刘逸生先生诞辰100周年诗词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单位: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广东中华诗词学会
二、主办单位: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山市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中山市中山诗社
三、承办单位:
中共沙溪镇委宣传办公室
中山市沙溪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中山市沙溪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山市沙溪镇政协工作室
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民委员会
中山市沙溪镇龙瑞村民委员会
中山市沙溪诗社
四、支持媒体: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
中山广播电视台
中山市沙溪电视台
五、赞助单位:中山市祥农洲农业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等
六、参加对象:海内外诗词爱好者
七、作品主题:纪念刘逸生先生诞辰100周年
八、投稿要求:
1、中华传统诗词:诗包括古体诗和格律诗,依《平水韵》;词依《词林正韵》,词牌依《钦定词谱》或龙榆生先生《唐宋词格律》。
2、每位作者限投三首作品。投稿时要求作品题目用小三号黑体,作品内容用小四号宋体;诗两句一行;词连排,上下阕之间空两格;谢绝重复投送,谢绝网上和电话改稿,谢绝邮寄文本作品;同一作者同时获两个以上奖项,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奖。
3、投稿作品只限电子版。请发送到以下征集专用邮箱:liuyishengbei@126.com。请注明“诗词征稿活动”字样,署实名,同时注明回复详细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并附本人身份证号码。
4、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征集作品在评比结果出来之前不得在公开媒体(微信群、朋友圈、QQ群)等发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5、投送即表示:授权组委会对该作品具有结集、出版、点评、呈现为书法作品、刻碑等权利。
6、截稿时间:2017年7月28日(刘逸生先生诞辰100周年当天)。
7、征稿咨询电话:13590944854,阮先生。
九、评选规则:
大赛设初评、复评评委5人,终评评委4人,由主办单位聘请著名诗人担任。评委不得参赛。
十、奖项设置(共100名):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奖杯及获奖证书各一份;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奖杯及获奖证书各一份;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奖杯及获奖证书各一份;
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获奖证书一份;
纪念奖84名,获奖证书一份。
十一、颁奖时间:2017年9月或10月
纪念刘逸生先生诞辰100周年系列活动组委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