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干部管理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利益,促进农村稳定,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及《沙溪镇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沙溪镇村民小组议事制度》、《沙溪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及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经过前期调研,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沙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市民群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邮箱地址:592428061@QQ.com
2、传真。传真号码:(0760)87793106
3、信函。邮寄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号沙溪镇人民政府一楼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邮编:52847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沙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11日(不少于1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小姐,8779310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中山市沙溪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