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于2019年10月24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期间向社会及相关行政部门征求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的说明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沙溪镇聚人才促创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汇总及采纳情况说明
中共中山市沙溪镇委员会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沙溪镇聚人才促创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汇总及采纳情况说明
我办草拟了《沙溪镇聚人才促创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0月24日起至2019年11月13日,在中山市沙溪政府网进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于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8日,在中山市沙溪镇政务OA系统上征求相关行政部门意见,反馈意见及情况如下:
部门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镇纪委 | 无意见 | —— |
人大办 | 无意见 | —— |
镇党政办 | 无意见 | —— |
镇宣传办 | 无意见 | —— |
镇法制办 | 1、经研究分析,《沙溪镇聚人才促创新实施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系规范性文件,建议根据《沙溪镇规范性文件制订流程》(附件1)进行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程序; 2、建议参照规范性文件的体例格式予以修改该征求意见稿,以符合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要求; 3、现阶段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程序,建议结合向社会征求意见程序,根据反馈意见的收集情况,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并制定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再按照公文流转程序进行。 | 采纳 |
镇武装部 | 无意见 | —— |
镇经信局 | 无意见 | —— |
镇农业局 | 无意见 | —— |
镇社会事务局 | 无意见 | —— |
镇住建局 | 无意见 | —— |
镇卫计局 | 无意见 | —— |
镇综合执法局 | 无意见 | —— |
镇应急分局 | 无意见 | —— |
镇市场监管分局 | 无意见 | —— |
镇财政分局 | 建议《实施办法》中的第二条“由镇财政统筹安排”建议改为“纳入职能部门预算安排”。 | 采纳 |
镇总工会 | 无意见 | —— |
镇团委 | 无意见 | —— |
镇妇联 | 无意见 | —— |
社会公众 | 无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