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中山市沙溪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协助公示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将《中山220千伏沙溪(沙溪二)输变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于2020年6月23日在中山市沙溪镇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在规定的公示期内公示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未收到公众意见。
特此说明。
中山市沙溪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