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沙溪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1名大队厨师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男性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招聘岗位要求,持有饮食行业健康证,需要有一定厨艺功底及有集体食堂从业经验者(25至30人饭堂烹饪工作经验);持有厨师从业资格证优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应聘:
(一)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消防大队厨师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2日,3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需提供《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沙溪大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带齐相关证件资料。
报名地点: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北路怡明七横巷,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沙溪大队业务窗口。咨询电话:0760-23189999。
联系人:
(二)报名要求
1、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已填写好的《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沙溪大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连同身份证、户口簿、健康证等及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应聘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考核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名需要通过资格审查的,符合人员将由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择优依次选用,届时由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合格标准按照沙溪镇政府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和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考察、确认无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的,可按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沙溪镇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聘用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聘用期间不适合岗位的,将调整岗位(按新岗位定酬),或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参照沙溪镇机关后勤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薪资与福利待遇:工资待遇约70000元/年(含五险一金、节日补助及高温补贴等),不包住宿。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末休一天(轮流值班)。
附件:《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沙溪大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沙溪大队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