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根据《中山市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方案》(中山编委〔202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黄胜彩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余绮璇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吴昌乐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刘艳红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副主任(副所长)、三级主任科员;
陈科文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副主任(副所长)、一级科员;
赖勇浩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综合股股长、一级科员;
杨海强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一级主任科员;
丁志斌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二级主任科员;
郑富新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余叶麻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一级科员;
林欣瑜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一级科员;
王凯钳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二级科员。
上述干部涉及机构设置调整前的职务职级自行免职。
中共中山市沙溪镇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