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沙溪镇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山市沙溪镇委员会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沙溪镇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
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
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山发〔2017〕6号,详见附件),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山市质量强市”战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以质取胜,提高质量强镇的理念,通过强化质量工作地位,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完善质量工作体系,创新质量工作方法,优化质量工作环境,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质量效益为核心的质量工作体系,积极推动调结构促转型谋发展、抓统筹惠民生保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发展质量、激发经济持续增长、建设质量强镇”为总目标,通过开展质量强镇、质量振兴传统产业,使全镇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提升到一个新水平,推动我镇城镇和产业升级,重点打造服装质造基地,塑造服装产业区域品牌,建设时尚服装小镇,实现全民共建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沙溪镇质量强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小龙(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肖亦宁(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吴建文(工商、质监、食药监分局)
李志峰(党政办) 吴冬柏(宣传办)
刘悦鸣(经信局) 彭镇辉(住建局)
阮文泽(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李伯良(公安分局) 黄胜彩(综治维稳办)
邓 钦(消防大队) 陈伟忠(安监分局)
李海蓝(财政分局) 关锦洪(国土分局)
王北光(人社分局) 傅娟娟(卫计局)
刘桂航(国税分局) 郑志军(地税分局)
胡伟政(环保分局) 李金湖(城管执法分局)张洪芳(交通分局)
杨 宁(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汪 锋(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张 炜(电视台)
王必春(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沙溪办事处)
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质监分局,办公室主任:吴建文(兼),副主任:黄国荣。(联系电话:87866373)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份制订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质量管理工作;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质量工作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取得良好效果。通过加强指导、重点督查、情况通报等措施,加大质量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将怡明路创建为质量安全示范街,隆兴工业区为服装质量品牌示范区。
(三)强化专项整治。对照我镇去年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一是采取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性整治相结合,每年开展3次对服装行业集中整治行动;3次家具、餐饮等行业专项整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二是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采取集中约谈措施加强监督,凡相关职能部门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经复检合格后方可生产,并签定产品质量承诺书。三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销售违法商品行为,凡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建立工作体系。由质量强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要把质量工作列上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质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质量监管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部署,有关单位要围绕《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重点打造服装质造基地。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质量监管。要结合我镇城镇和传统产业发展,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管理强的质量工作队伍。以质量安全为底线,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管,狠抓服装等重点商品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推动我镇时尚服装小镇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提高质量意识,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对质量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宣传质量管理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此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