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沙规字〔2019〕09号
关于废止《沙溪镇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沙府〔2019〕47号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105号)文件精神,原《沙溪镇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实施办法》(中沙府〔2018〕18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