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中山鸿钢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因主动向我局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布。
机构名称:中山鸿钢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岐江公路云汉路段12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廖鸿钢/廖鸿钢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56087310944200017D1302
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 /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 / 中西医结合科******
有效期限:2015年09月17日至2020年09月17日
中山市沙溪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