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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鸿钢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注销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1-18 分享: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中山鸿钢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因主动向我局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布。
       机构名称:中山鸿钢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岐江公路云汉路段12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廖鸿钢/廖鸿钢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56087310944200017D1302
       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  /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  / 中西医结合科******
       有效期限:2015年09月17日至2020年09月17日

 


中山市沙溪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