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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沙府办〔2017〕76号、中沙府〔2017〕45号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的通知 - 中沙府〔2018〕40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10-18 分享:

各单位、部门,各村(居)委会:
       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沙溪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沙府办〔2017〕76号)、《关于印发〈沙溪镇红木家具生产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沙府〔2017〕45号)作无效文件处理。
       特此通知。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