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全面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全镇上下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切实整改和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打击震慑了一大批消防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保持了我镇火灾形势稳定,取得较好的成效。同时,沙溪消防大队在检查时发现周新荣经营的中山市沙溪镇好易发制衣厂(该场所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录及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存量,肃清重大火灾隐患,千方百计遏制亡人火灾发生,确保我镇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现决定对周新荣经营的中山市沙溪镇好易发制衣厂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镇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广东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要求,督促被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和责任,确保消防安全。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中山市沙溪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黎杰文 联系电话:23189982 )。
附件:1、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录
2、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附件2:
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
周新荣经营的中山市沙溪镇好易发制衣厂位于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兴溪路110号,所在建筑物共3层,建筑内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
该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1、其他建筑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损坏率超过3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于该场所存在以上问题整改难度大,整改中可能影响到群众的日常生活,整改中可能影响到该场所的日常生产,且该场所当前的重大火灾隐患的产生牵涉面广,拟责令整改期限为2017年8月7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