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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溪镇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 沙府办〔2019〕4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1-25 分享:

各单位、部门:

《沙溪镇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

沙溪镇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40天。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落实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省春运工作的通知》(粤交明电〔2018〕61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中府办电〔2019〕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沙溪镇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如下:

一、深化认识,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做好春运工作,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把春运工作作为建设“和美幸福沙溪”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克服困难,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曾乃宗(党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张洪芳(交通分局)、李伯良(公安分局)、魏伟逸(交警大队)

 员:邓钦(消防大队)、胡桂轩(社会事务局)、赖雪梅(安监分局)、张正开(交警大队)、覃周明(应急办)、刘硕晓(经信局)、刘志坚(人社分局)、李志峰(宣传办)、缪龙健(综治维稳办)、滕范武(隆都医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分局,简称“镇春运办”,由张洪芳兼任办公室主任,魏伟逸、张超任副主任,张正开、姬亮、方泳源为办公室成员。镇春运办春运期间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故。春运值班、投诉电话:86231665。

二、从细从严,强化春运安全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导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晰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一)建立和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与辖区内的各客运企业、站场签订春运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内部也要按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春运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春运期间实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做好春运前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公安、交通、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在春运前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客运站、码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备一律不准投入春运。同时,要求做好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事故预防工作。

(三)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的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各客运站、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休息、旅客安全告知和安全带使用等要求,春运前对投入营运的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技术性能和消防救生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运输工具技术状况良好。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广东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等五项安全制度的规定,落实好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各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客运站的停、发车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旅客随意出入,维护好客运站场秩序。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特别是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客运站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的查堵工作,组织专职人员对旅客寄托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

(四)公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做好人流聚集的客运站的防火、防爆和治安工作,严防不法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车票”“黑票点”“黑站点”“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五)交警部门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加强路面执法,重点查处违章超车、超速、超载等行为,对超时驾驶员要强制休息,从重打击车匪路霸,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及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交警、交通部门联合做好打击非法营运,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采取整治措施,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对超载客车和以货代客车辆坚决实行卸客转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治安拘留处理。

(六)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及时掌握返乡民工流时、流向、流量和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及时通过信息、简报形式反馈春运办,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引导民工有序流动,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七)经信部门加强信息化管理工作,促进网络、电话等以信息化手段预(订)售春运车票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春运期间我镇汽(柴)油供应计划和应急方案,负责协调市经信局和石油企业,保障我镇春运期间交通运输油品的供应;负责保障春运期间通讯畅通和安全。

(八)宣传部门充分发挥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负责组织宣传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春运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疾病预防知识,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取得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及时反映客流动态、提供春运疏导信息和春运卫生情况信息;配合交通部门做好春运期间的宣传发动和新闻传播工作。

(九)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春运期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质的储备和滞留旅客的救助工作。

(十)住建部门负责镇内公路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好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标识的检查维护工作,对可能影响春运行车安全的交通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修缮,并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制定施工路段交通畅通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路段的监督管理。

(十一)卫计部门负责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救治,督促客运站场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十二)隆都医院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救治,督促客运站场做好消毒和防疫工作。

三、完善预案,做好春运应急准备

为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实际制定并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建立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春运动态,对可能影响春运的事件,特别是苗头性事件要进行研究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避免事态扩大。一旦发生客流骤增、道路严重堵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量滞留等突发事件,要针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恢复运输秩序。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储备一定的应急运力和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以备急需。

四、以人为本,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加强对站务、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和规范服务,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厢客舱的整洁卫生,提高车班次准点率,并采取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供多种形式售票服务、发布运输信息、提供便民救助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一旦出现延误发班或发生旅客滞留,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尽快组织应急运力疏运,并为滞留的旅客提供取暖、饮食和休息场所。要设立、公布24小时的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投诉要及时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维护旅客,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春运氛围

各部门和运输企业加大春运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春运的有关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及时报送春运客源流向、运力情况和卫生情况,引导旅客遵守规则和有序流动,自觉加强疾病预防,共同维护运输安全。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发布气象情况、车船航班安排、旅游景点状况、安全注意事项、劳动力市场需求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加强对春运情况的正面宣传报道,揭露违规行为和不良风气,正确引导春运工作有序进行。

六、做好春运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运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报表和春运安全生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