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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欠薪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2-27 分享:

文件链接:《沙溪镇欠薪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试行办法》

 

       沙溪镇于2017年2月27日印发了《沙溪镇欠薪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试行办法》(中沙府[2017]9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欠薪违法行为不时存在,欠薪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尽管不断加大排查力度,但由于在排查过程中部分工人因为同乡关系而对欠薪情况隐瞒,不如实反映,且我镇以服装加工行业为主,小厂企小作坊较多,以上等多种原因给我们的排查工作带来较大难度。我镇党委政府对治理欠薪工作十分重视,并要求加强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防控打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用人单位欠薪违法行为,有效监控我镇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调处,根据有关规定,我镇制定了《沙溪镇欠薪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试行办法》。
       二、形成过程
       根据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参考其他市相关奖励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沙溪镇欠薪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试行办法》,并经法制部门审查备案。
       三、基本内容
    《试行办法》包含以下内容:(一)立规目的;(二)适用范围;(三)奖励条件;(四)不予奖励情形;(五)奖励标准;(六)办理流程;(七)奖励方式;(八)经费来源及监督;(九)保密措施;(十)法律责任;(十一)解释权归属;(十二)附则。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