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临时救助办法》于
一、文件修订背景说明
(一)原文件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我市于
(二)文件修订的必要性。根据《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粤府办〔
(三)文件修订的政策依据。《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粤府办〔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临时救助的概念。本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二)条文主要内容。全文共六章,三十三条。
第一条,明确了我市临时救助工作的依据和指导思想。
第二条,明确了临时救助的概念。
第三条,明确了临时救助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至第五条,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
第六条至第九条,明确了救助对象范围。
第十条至第十三条,明确了临时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
第十四条至第二十四条,明确了救助程序。
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一条,明确了临时救助工作的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要求。
第三十二条,明确了不属于临时救助范围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明确了文件开始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三)文件主要的修改内容。
市民政部门负责对本市户籍低保、低收入对象和经《中山市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给予救助的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实施临时救助。
镇街民政部门负责对本市户籍非低保、低收入对象和已领取本市居住证,并在我市参加工作或参加社保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对象实施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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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件修订实施后带来的社会效益
进一步完善我市临时救助制度,是加大力度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的重要举措,对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我市和谐社会有着重要作用。临时救助制度的完善,将大幅提高我市临时救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