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于2019年3月13日印发了修订后的《沙溪镇红木家具行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沙府〔201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市场秩序,帮助我镇红要家具行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红要家具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沙溪镇财政分局牵头,起草了《沙溪镇红木家具行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制度(征求意见稿》。
二、形成过程
镇财政分局根据国家和省市最新政策规定指引,参考上级相关奖励办法,全面分析,深入调研,拟定《沙溪镇红木家具行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制度》初稿。2018年9月向镇法制办、环保分局、城管执法分局、消防大队、安监分局、市场监管机构、人社分局、公安分局、税务部门各村(居)征求意见,形成修订稿一稿。2019年3月4日通过书面向全体党政领导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最后对试行方案进行了相应的修改,2019年3月5日经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定稿,经镇长签发后以中沙府〔2019〕5号文印发至各单位部门执行。
三、基本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立及来源。
第二部分是管理职责及分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第三部分是补助对象、范围、方式、条件和标准。
第四部分是案件处理及资金审批拨付流程。
第五部分是监督检查。
第六部分是附则。
中山市财政局沙溪分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