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沙溪镇“三个层面执法”工作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沙溪镇于2020年8月6日印发了《沙溪镇“三个层面执法”工作奖补办法(试行)》(中沙府【2020】31号),以下简称《奖补办法》,并于9月7日起实施。现就《奖补办法》解读如下:
一、《奖补办法》制定背景
为推动沙溪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鼓励各村居积极参与“三个层面执法”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沙溪镇“三个层面执法”工作奖补办法(试行)》。
二、《奖补办法》制订依据
根据《沙溪镇2019年综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助力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三、《奖补办法》形成过程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沙溪镇2019年综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助力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沙溪镇拟定了《沙溪镇三个层面执法工作奖补办法(试行)》初稿。2020年6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征求了镇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随后报镇法制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020年7月5日对文稿作了相应的修改完善,经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审通过最终定稿。2020年8月经镇长签发后以中沙府【2020】31号文印发至各相关单位部门执行。
四、《奖补办法》制定主要内容
《奖补办法》的具体内容包括:奖补对象、使用范围、奖补方式和标准、奖补条件、附则等内容。
中山市财政局沙溪分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