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张迎春中医诊所因主动向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沙溪分局申请注销,经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沙溪分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布。
机构名称:张迎春中医诊所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岐江公路乐群路段13号之5首层49、50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迎春(张迎春)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MA53GYK8144200017D2122
诊疗科目:中医科******
有效期限:2019/08/07至2024/08/07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沙溪分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