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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法治惠民质效!沙溪镇探索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治理模式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26 分享:

为筑牢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沙溪镇自2019年以来,通过建立健全沙溪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两级实体平台为重要抓手,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受理、一村一法律顾问等业务为支撑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成功构建起覆盖全镇、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023年以来,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沙溪司法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治理新模式,通过对接网格治理力量,同步推动“庭所共建”工作,实现多方融合,法治赋能,提升法治惠民质效,努力为沙溪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实现网格治理力量

与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对接

精准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当前,沙溪镇按照“全域覆盖、分类划分、规模适度、动态调整”原则,把全辖区17个村(社区)划分为92个基础网格,合共配备166名网格员通过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隐患巡查、矛盾纠纷调解、宣传走访服务等工作,对每个网格内的事项进行精细管理,以“小网格”服务“大民生”,以“微服务”撬动“大治理”,使网格治理成为疏通基层依法治理的“神经末梢”。
由于网格员具备“人熟、地熟、事熟”优势,便于第一时间排查纠纷信息和及时开展调解,有利于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沙溪司法所把网格治理力量与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对接,把网格员在工作中发现的矛盾纠纷信息和收集的居民对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纳入服务范畴,按照是否需要镇一级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介入处理作为标准,把网格事项划分为简易事件和一般事件进行分流处理。
对简易事件,由网格员协同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和村居法律顾问力量及时就地予以化解;对一般事件,由网格员报司法所启动镇一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进行联合调处、共同解决,实现精准高效解决问题。
2024以来,沙溪镇共开展全镇范围的矛盾纠纷排查6次,办结人民调解案件100宗,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365.5万元,其中31宗矛盾纠纷事件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网格治理模式化解,类型涵盖邻里、物业、合同、婚姻家事和侵权损害等民事矛盾纠纷,对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在此基础上,沙溪镇着力提升村居法治工作队伍的综合素养,通过对全镇72名人民调解员、98名法律明白人和166网格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开展个案指导,助力工作人员提升业务水平,更好开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法治实践工作,为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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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途径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为突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沙溪法庭(下称“沙溪人民法庭”)与沙溪司法所自2022年签订庭所共建协议以来,双方通过健全信息共享和报备机制,协同开展诉前联调和司法确认,对可能成讼的矛盾纠纷事件及早及小化解。
与此同时,双方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合辖区公安、人社、城建、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法律进网格”工作,落实共建共治措施促进重点事件就地化解,实现沙溪人民法庭2023年度新收诉讼案件数量首次出现下降拐点,一批可能成讼甚至形成集体诉讼的案件被化解在前端、化解在源头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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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庭所共建”工作带来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沙溪人民法庭与沙溪司法所经深入调研,于2023年12月在溪角社区建立“沙溪人民法庭 沙溪司法所枫桥式调解工作室”,就近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沙溪人民法庭通过选派法官开展接访日活动,与沙溪镇人民调解员共同对可能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事件及时组织调解,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基层依法治理保驾护航。
2024以来,沙溪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处6宗民事纠纷案件,内容涵盖买卖合同和工资纠纷,经司法确认程序赋予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金额逾717.75万元,充分彰显了该模式调解成本低、速度快、效果好的显著优势,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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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沙溪镇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解决民生诉求,努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贡献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