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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依法整治乱搭乱建,坚决打击违建歪风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23 分享:


违规建房、乱搭乱建

不仅破坏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还存在潜在安全风险隐患



沙溪镇紧扣“百千万工程”、乘借大桥经济”的东风,加快美丽沙溪建设,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沙溪镇始终以“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由综合执法局牵头组建了一支由城建、应急、消防、环保、人社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和查处工作,拆除了一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人居环境、影响高质量发展环境的违法建设。2023年总拆除章建筑72宗,面积共约160120平方米,2024年至今总拆除章建筑75宗,面积共约92180平方米,进一步维护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市容管控、河岸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权威,加快形成近悦远来、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沙溪新形象。


下面曝光沙溪镇一些违建案例
违法成本大,被拆风险高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投资建设须依法依规,才受法律保护!


案例一


某家具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二层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该建筑物主要为砖墙钢结构锌铁棚,违法建设体量较大,建筑面积超6000平方米。在被确认违法事实后,经执法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知道不配合执法会被强制拆除处理以及被追缴清拆费用的严重后果,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限期自行拆除上述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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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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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后


案例二


某废品回收站未取得用地手续,擅自在该地块上搭建连排简易锌铁棚结构的建筑物,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站内废品、杂物随意堆放,市容环境卫生极差,严重影响人居环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事实和证据面前,当事人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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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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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后


案例三


某工厂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利用楼顶空间搭建简易锌铁棚临时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遇台风暴雨恶劣天气有较大安全隐患,且该临时建筑物占用楼顶消防逃生和救援空间,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经执法人员宣传法律法规,讲明利害关系,当事人意识到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迅速主动配合自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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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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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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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拆违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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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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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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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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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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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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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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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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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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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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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拆后


今后

沙溪镇将继续加大拆违整治力度

请广大群众、企业

增强法治观念,依法依规进行法治建设

共同维护城市规划秩序

共建共享宜居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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