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建房、乱搭乱建
不仅破坏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还存在潜在安全风险隐患
案例一
某家具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二层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该建筑物主要为砖墙钢结构锌铁棚,违法建设体量较大,建筑面积超6000平方米。在被确认违法事实后,经执法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知道不配合执法会被强制拆除处理以及被追缴清拆费用的严重后果,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限期自行拆除上述违章建筑。
案例二
某废品回收站未取得用地手续,擅自在该地块上搭建连排简易锌铁棚结构的建筑物,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站内废品、杂物随意堆放,市容环境卫生极差,严重影响人居环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事实和证据面前,当事人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案例三
某工厂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利用楼顶空间搭建简易锌铁棚临时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遇台风暴雨恶劣天气有较大安全隐患,且该临时建筑物占用楼顶消防逃生和救援空间,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经执法人员宣传法律法规,讲明利害关系,当事人意识到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迅速主动配合自拆。
更多拆违案例
今后
沙溪镇将继续加大拆违整治力度
请广大群众、企业
增强法治观念,依法依规进行法治建设
共同维护城市规划秩序
共建共享宜居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