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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31日在中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中山市审计局局长 巫颖洁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6-12 分享:

市人大常委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的正确方向,紧扣重点任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印发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工作措施,推进审计查出问题全口径、全周期规范化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审计局将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有关牵头部门、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同时,市审计局将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办督办,合力推进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部署推进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街、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以镇街财政管理、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重点,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整改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成效更加明显。

  (一)高位推进专题部署。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以审计监督推动落实“过紧日子”;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印发整改方案推进落实;各分管副市长专项推进分管领域问题整改。

  (二)重点跟踪督办整改。市政府办公室将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所有批示都纳入跟踪事项,安排专人督办,定期跟踪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直至问题销号。市人大财经工委及时听取审计整改推进情况,联合市审计机关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

  (三)部门协同合力整改。市财政局会同市水务局研究制定相关工程运营方案,保障项目平衡有序运行;市财政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开展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谋划专项行动,组成工作组进行专题辅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部门联动,深化市镇协同,巩固河涌治理成效。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成立反包概算技术小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市金融局与市财政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针对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情况,研究分析工作难点堵点,达成推进整改共识。

  (四)督促检查推进整改。市审计局严格落实整改跟踪督促检查责任。一是加强协调监督。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同被审计单位共同研究推进审计整改的方式、方法与方向;对整改推进难度大的问题,牵头协调有关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时到被审计单位推进落实。二是按计划督促检查。以工程审计项目为重点,制定督促检查计划,邀请市特约审计员参加,同步落实“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三是以信息化提升整改质效。研发审计整改监督管理系统,创建在线电子数据报送平台,推送给全市被审计单位使用,实现数据实时交互、全周期网上监管,审计整改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镇街、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审计整改。截至2024年4月底,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167个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87个,分阶段整改问题40个,持续整改问题40个,涉及整改单位51个,已落实整改金额共40.02亿元,制定完善政策制度49项。其中,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84个,整改完成率96.55%;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持续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共涉及43个问题,完成整改38个,已落实整改金额28.73亿元,出台制度11项。

  1.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对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细化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教育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教育经费支出、生均经费和教育费附加的预算编制要求。对财政资金、资源统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3个部门清算回收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对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效益不高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回拨1.5亿元、退回1.96亿元。对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已规范镇街股权投资、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2.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对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相关部门提前拨付至第三方合作平台的促消费活动资金282万元已形成实际支出,收回提前拨付至第三方合作平台的促消费活动资金454.16万元并上缴财政。对政府采购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落实采购集体审议制度要求。对依法理财、依规决策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处置达处置条件的执法扣押物品并上缴非税收入4781.59万元。

  3.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方面。对财政收支不真实、不完整的问题,5个镇街已清缴多年未上缴的征地拆迁补偿专户利息收入,5个镇街已清缴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对预算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0个镇街拨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573.42万元。对工程项目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相关镇街停止拨付相关工程尾款,聘请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复核,安排相关部门跟进应诉,出台办法规范工程项目监管。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共涉及25个问题,完成整改23个,已落实整改金额2.53亿元,出台制度5项。

  1.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对某专项实施跟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完成结算确权等事项,分红资金增加248.15万元。对某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收回历年项目结余资金381.33万元,其中248万元已安排到2个提升项目。

  2.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方面。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审核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申报辅导、材料审核,落实会审机制。

  3.科技人才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对资助项目跟踪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规范资金归集与核算,追回与项目无关费用317.07万元。

  4.产业扶持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对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佳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将股权投资资金0.93亿元上缴市财政;相关单位加强大型产业园集聚区建设,三个产业园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支付省级专项资金1.55亿元。对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完善、部分子基金返投中山的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单位推动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营,强化子基金返投中山项目跟踪管理。

  5.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方面。对未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的问题,相关镇街已减免承租户租金。对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指导镇街强化行业监管,以动态监控数据作为办理重型货车《道路运输证》的依据。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计方面。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机制有待完善、环评审批效率有待提升、环评批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印发市级统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规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专项整改方案,压缩审批时限;全面复核竣工验收抽查项目,强化环评质量监管,加大考核力度,依法依规处理违法情形。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共涉及58个问题,完成整改30个,已落实整改金额1.59亿元,出台制度21项。

  1.市重点项目建设审计方面。对项目投资控制有待加强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决策管理、落实绩效评审,加强预算审核。对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制定旁站细则,细化现场签证要求,依规扣罚监理违约金;相关镇街核减工程预算,约谈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完成相关工程并投入使用。对项目征地拆迁问题多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为镇街历史土地和房屋联审认定提供指引,明确征地拆迁衔接的做法;相关镇街规范征地拆迁制度,完善了历史无证土地和房屋联审认定机制。

  2.社会保险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对未全面落实困难群众社保补贴政策的问题,相关部门制定《主动为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规则》,为困难人员登记并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社保待遇发放审核把关不严谨的问题,相关部门规范社保待遇发放审核,收回违规领取的失业金。对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将相关利息收入退回担保基金账户,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3.就业和创业政策落实审计方面。对创业担保基金未充分发挥应有效益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成立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激励机制。对个别稳增长政策未及时落地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向符合申报条件的奖补对象发放补贴300万元。对个别创业就业服务项目实施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对委托服务项目的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价,据实追收未提供实际服务项目的退款。

  4.市级促进消费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对购房消费券政策不完善的问题,相关部门调整完善了购房消费券审核机制。对违规核销使用消费券的问题,相关部门调整完善消费券活动方案,通过加强审核力度、商户自检自查减少异常交易,向市财政上缴企业退回款。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共涉及42个问题,完成整改30个,已落实整改金额7.17亿元,出台制度12项。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对部分经营决策和管控不当的问题,相关单位重新汇编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租赁管理、诉讼等相关制度。对经营管理效益不佳的问题,相关单位多举措盘活空置物业,取得租金795.81万元、物业处置收入624.47万元;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中现代供应链基地项目落地相关工作,拓展保税中心仓储业务。对会计信息不真实的问题,相关单位全面清查土地及物业,加快工程修缮结算进度。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对查出的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镇街、单位已规范相关资产管理。对部分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开展对被违规占用资产的查处工作,并按实追缴违规占用费;相关镇街清收占用土地并追缴租金,出台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办法。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对土地管理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相关镇街已积极开展“三旧”改造、供应批而未供用地、认定处置非居住类闲置土地等工作。对耕地保护力度不足的问题,相关镇街已按恢复整治、调整补划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同时加强巡查、建后管护工作。对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镇街完成水源保护区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工程,并通过市级专家组验收。

  (五)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市审计部门移送的38起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和单位已立案查处或正组织调查。对“不法分子利用政府消费券套现牟利”问题,立案侦办后判处3名被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涉嫌未按规定缴纳税金的问题,已追缴105.84万元。对某公司涉嫌擅自分包的问题,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整改,并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某公司成立应收账款专责小组,加快结算与追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从总体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部分尚未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需加大力度持续推进。结合审计整改督促检查结果,听取整改责任单位意见,综合分析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一是部分整改责任单位主动担当作为还不够,专项整治力度还不够,跨部门问题整改合力还不强,如履职与监管力度不够、未及时清理保证金等。二是近年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数量及金额巨大,整改难度相应加大,如土地问题涉及规划调整、报批、产权分割手续繁杂,建设工程因变更、核减需反复协调谈判,账外资产实物、权属需核实评估。三是受疫情后经济大环境影响,部分合同履约困难,如拖欠租金、长期未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等。结合全市实际情况,计划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审计整改:

  (一)压实整改责任。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压力,以有力有效措施扎实整改。各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协调沟通、合力攻坚,加强行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标本兼治。

  (二)加强系统治理。各镇街、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工作措施要求,推动审计“揭示问题”与责任主体“解决问题”相统一,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更好发挥系统治理效能。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增强监督权威性严肃性。

  (三)落实督促检查。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做实做细跟踪督促指导工作,加强整改监督信息化建设,严格挂账审核销号,努力提升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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