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广东省审计厅副厅长 刘柱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报告我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将审计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以及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2024年,省委书记黄坤明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要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促进标本兼治。省长王伟中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进展情况,要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助力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82次,其中,黄坤明书记、王伟中省长批示47次,要求扎实有力抓整改见成效,对存在违纪违法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举一反三、追踪溯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高质量审计整改监督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限时推进整改,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现“整改一点、避免一类”。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不断巩固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关于广东省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向68个地区、部门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清单,推动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开展专项整改。省审计厅将重大问题移送有关地区、部门单位查办督办,开展整改情况专项跟踪检查,合力推动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一、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总体上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各相关地区、部门单位的认真落实下,2023年度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整改成效显著提升。截至2025年3月15日,《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843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578个、分阶段整改192个、持续整改73个,分别完成整改558个、132个、21个。其中,已到整改期限问题687个,完成整改642个,到期问题整改率93.45%。132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均已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资金1324.2亿元,已整改涉及资金1144.6亿元,审计资金整改到位率86.44%;共处分处理359人,约谈相关责任人64名。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53项,推动解决了一些影响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债券资金管理等4方面38个屡审屡犯问题,省审计厅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加强跟踪督查,推动4个省直单位、11个市完成整改35个问题,已整改涉及资金292.95亿元。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有以下三个亮点:
(一)审计整改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报告,部署推动重点问题整改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增强审计整改刚性约束。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将落实审计整改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与党纪学习教育、巡视、环保督察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全面梳理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挂图作战、列账推进,确保真改、严改、实改。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担当,通过专题约谈、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同时加强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研究,举一反三推动源头治理。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会同省教育厅对14所高校开展专项检查,督导44所省属高校开展自查自纠,以专项整治推动行业系统整改落实。
(二)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健全高效。一是“纪巡审”协作机制不断完善。省纪委监委主动牵头,省委巡视办、省委审计办积极配合,“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更加高效。省纪委监委明确将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对2023年省审计厅移送的省本级问题线索,立案77人、处分处理249人。省委巡视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视内容,将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写入巡视报告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推动被巡视党组落实整改任务。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增强“政治监督+经济监督”互动互促,发挥“1+1>2”的监督质效。二是上下联动机制运行顺畅。省审计厅与审计署有关司局建立定期对账机制,全面梳理中央对广东审计查出的问题,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联动,不断推动近3年中央审计涉及我省的问题整改销号。三是贯通范围持续拓展。省审计厅分别同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印发贯通协同制度文件,加强审计机关与公检法部门在涉案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反馈、协作案件办理等方面的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督促省发展改革委等主管部门,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情况定期报送省审计厅、省财政厅。
(三)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稳固。一是全面整改方面,经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印发2023年度审计整改分工方案,将审计查出问题全面纳账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加强跟踪督促,及时汇总报告。二是专项整改方面,有关部门同向发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省纪委监委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深挖彻查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省委组织部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会商研判机制,2024年对2批次共24名省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会商研判。省委编办将审计发现问题纳入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将整改情况作为地方、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申请的重要审批要件。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监督。三是重点督办方面,有关部门聚焦重大、关键、典型问题,加大查办力度、健全反馈机制,形成有力震慑。省纪委监委紧盯审计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强化资源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巡—审—改—督”闭环。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将2021年以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地区、部门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其中:上缴财政34.73亿元,归还原渠道4.95亿元,挽回损失3.2亿元,统筹盘活94.21亿元;通过补办手续、重签协议、停止收费、调整账目等其他方式整改涉及资金1007.51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涉及资金466.15亿元,完善制度18项。
一是对部分转移支付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省财政厅按照“先有项目、再有预算”要求,编早编细编实年度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和科学性;整合清理非税收入返还结算补助等5项专项转移支付,确需延续安排的已按程序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对预算调剂控制不严问题。省财政厅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预算调剂审核,规范预算调剂行为,指导各单位编准编细年初预算、减少年中调剂。三是对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省财政厅制定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规程,督促资金主管部门提前谋划项目、及时分配资金,提高下达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对未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问题。省财政厅修订完善财政支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资金管理办法,督导相关部门同步报送资金分配方案、绩效目标,2024年相关资金和绩效目标已同步下达。五是对个别重点领域支出管理不到位问题。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制定省级科技计划中长期(2024—2028年)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及分工安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出台项目资金管理性文件7份,划分明确各项中央涉渔资金支出用途,督促有关市县加快发放渔业政策性补贴、清理盘活涉渔资金。六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完成2023年城乡居民省级补助资金结算。对应补未补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8个市已将补助资金划入城乡居民医保市级财政专户。
2.关于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50个,涉及13个部门,已完成整改129个,已整改涉及资金40.54亿元,完善制度24项。
一是对预算管理还不够规范问题。1个部门督导下属单位完整编报各项收支预算。5个部门和14家所属单位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0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清理上缴财政存量资金。二是对经管财政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问题。3个部门加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监督、绩效管理。7个部门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和方法。3个部门严把项目准入关,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强化成果管理。10个部门梳理资金拨付滞后的项目,加快资金使用。8个部门纠正或调整偏离绩效目标范围的项目和资金。1个部门加强项目结算、评审等监管。三是对部分经费支出不合规问题。3个部门加强合同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4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严控项目建设成本,强化造价审核把关,依法依规据实结算。3个部门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控“三公”经费开支。4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严格执行社会团体管理制度,杜绝向下属单位或企业转嫁摊派会议费、培训费。4个部门明确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的范围和要求。四是对政府购买服务不合规问题。4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加强采购前置审核和合同管理,清理违规外包事项。3个部门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组织清理驻场人员。2个部门加强招标结果审核,杜绝违规转分包、无专业资质单位承接业务等。五是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11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全面核查、规范采购程序。10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统筹规划信息化建设,强化立项审核,推动协同共享,提高应用效能,防止重复建设。
3.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涉及资金36.04亿元。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调整优化人才奖励措施,加强代编预算管理和政府投资基金绩效监管,促进财政运行更加规范有序、财政政策更加精准有效。一是对部分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将2023年代编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提请合作区执委会会议审议。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1个项目已完工,7个项目正按计划抓紧施工。二是对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不到位问题。将产业投资基金追加注资事项,列入需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三是对存在账外资产问题。未入账核算的6项资产已登记入账。
4.关于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1个,涉及8个市,已完成整改35个,已整改涉及资金272.06亿元,完善制度13项。
一是对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问题。3个市及1个县及时筹措财政收入,归垫资金、调整预算。4个市及3个县及时分配使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及民生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个市及2个县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项目建设,约谈相关责任人。二是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市及2个县加强房屋、公共设施等物业资产清查,盘活闲置存量资产设施,加强公共配套设施日常监督。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14个,涉及8个市,已完成整改13个,已整改涉及资金125.11亿元,完善制度3项。
一是对债券资金闲置问题。4个市强化项目审核,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快资金拨付,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二是对违规使用债券资金问题。2个市及3个县建立健全专项债管理制度4项,形成“借、用、管、还”相统一的债券管理机制,强化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管理。三是对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县已在政府网站及相关文书中披露项目信息,确保专项债券资金按规定范围使用。
(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促进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51个,涉及7个市,已完成整改142个,已整改涉及资金7.77亿元,完善制度30项。
(1)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审计方面。一是对主管部门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市及10个县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6个市的11个县完善农村公路、生活污水等项目管护机制,124个基础设施已完成维修并正常运转。5个市的9个县完善农业产业项目管护机制,加大管护资金投入,盘活46个项目。二是对部分地区涉农项目管理混乱问题。3个市的5个县对违法行为立案,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6个市的12个县对工程验收、结算进行复核,核减部分造价。5个市的11个县查处相关产业项目,责令退回违规资金。6个市的8个县完善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报围标串标行为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生猪等农产品稳产保供审计方面。一是对落实检疫检测责任不到位问题。2个县加强生猪屠宰产地检疫管理,查封、拆除4家企业屠宰设备并立案查处。9个县加快兽医实验室建设,完成年度动物疫病监测。关于未对免疫水平不合格的养殖场开展补打疫苗问题,14个县对372家养殖场开展免疫补免工作。7个县完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回收处理43个检测室的动物疫病检测废料废水。二是对储备肉监管不到位问题。2个市依法依规追究承储企业责任,收回多支付的代储费用,并通过招标重新选择企业承储。三是对拖欠动物防疫资金问题。2个市向439家疫苗供应商或养殖场拨付拖欠资金。
2.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30个,涉及7个市、1个省级部门单位,已完成整改24个,已整改涉及资金29.94亿元,完善制度16项。
一是对个别地区配套政策不够健全问题。1个市印发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推动融资租赁业务补助用于扶持企业技术改造。1个市印发系列文件,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提高政策门槛和扶持精准度。2个市系统优化科技计划类别,提升资金分配科学性。2个市修订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组织企业申报兑现扶持资金。二是对部分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省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工作方案,推动11家单位选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佛山市选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2个市及2个县出台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加大产业集群资金支持力度。1个市及1个县修订奖补资金政策,完善招商协议,帮助符合政策条件、具有申领意愿的新升规企业申报奖补资金。1个市加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1个项目竣工投产,6个项目建设进度加快。三是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市及3个县加快拨付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5个市及4个县追回多发的奖补资金。
3.关于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9个,涉及1个省级部门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涉及资金12.19亿元,完善制度1项。
一是对项目立项论证不够充分问题。4项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或关键零部件,已在国家及省相关重大科技项目中布局。二是对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省科技厅健全评审专家回避机制,扩大评审专家库,完善专家库信息,防止利益相关方参与项目评审;强化科研项目立项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创新项目遴选方式和形成机制有关要求,审计涉及项目已通过修订管理办法、重新验收、终止实施等方式落实整改。三是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省科技厅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管理制度,将立项后分三期拨款改为分两期拨款,健全项目尾款拨付制度,及时记录相关企业科研失信情况。
4.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4个,涉及3个市、1个省级部门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涉及资金9817.33万元,完善制度11项。
一是对配套措施不完善问题。省商务厅印发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3个市建立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制度机制,遴选127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2个市完善品牌培育工作机制。关于违规保留协作服务款等涉企收费项目问题,1个市清理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二是对资金分配使用不规范问题。省商务厅印发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方面文件4份,追踪监管分配的资金,及时收回未支出资金并根据项目储备再次拨付。2个市对项目申报把关不严、指引不明确等问题逐项研究改进。2个市严格按照公平竞争要求选择消费券发放平台,重新修订项目采购工作指引,确保采购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5.关于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39个,涉及3个市、3个省级部门单位,已完成整改9个,已整改涉及资金4.77亿元,完善制度7项。
一是对养殖用海存在监管盲区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加快建立养殖用海审批联动机制,推动现有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登记发证,沿海县区均已建立养殖用海审批联动机制。二是对用海项目未经环评问题。1个市已核实属于海域范围内的项目107个,移交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查处,办结办理环评项目9个。1个市2个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三是对部分地区项目进度缓慢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对部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和深海养殖项目发出提醒函、督办函,要求相关项目尽快实施,对无法协调用海或预期不能完成的申请终止项目,退回财政资金。四是对部分地区海洋生态保护不力问题。3个市加强红树林保护地方立法,科学编制修复方案并做好修复工作,已补种红树林1.78公顷。1个市请专业技术单位研究填海造地开发利用可行性。1个市强化项目执法检查,依法打击违法用海,立案调查1宗,拆除处理3宗。3个市征拆水上违法构筑物,相关渔港已完成疏浚。1个市修订工程弃土海上外运异地处置监管办法,优化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设施选址,对弃土外运码头累计开展检查67家次,查处隐患2处。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大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58个,涉及9个市、5个省级部门单位,已完成整改48个,已整改涉及资金40.89亿元,完善制度7项。
(1)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审计方面。一是对部分项目因未完成前期工作导致无法开工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各部门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充分释放省、市并联审批工作专班效能,推动审批事项提速。无法开工的86个项目中,35个项目已开工,6个项目终止建设,23个项目暂缓实施,22个项目积极推进前期工作。二是对部分项目因要素保障不到位影响项目进度问题。6个项目已完成用地报批手续,2个项目控规修正方案或用地组卷已通过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预审,1个项目加快用海审批,1个项目暂缓实施。三是对个别项目未充分考虑安全规范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问题。1个存在预留距离安全的项目已按新技术标准开展技术论证,2个存在取水安全的项目已取得供水方支持性意见。
(2)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方面。一是对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问题。2个市印发制度文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中的财政统筹、预算和绩效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二是对违法转分包问题。相关市依法查处责任主体,对总包单位、接受转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别进行罚款,降低总包单位信用等级。三是对虚增工程成本问题。2个市加快项目结算资料审查,与项目公司就索赔、处罚等进行协商,要求据实完成调整和结算,核减工程成本。1个市对8个项目的建安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进行核减。
(3)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方面。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形成资产管理,督促指导各项目单位建立健全外贷项目资金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对部分工程项目违规招标、违法分包问题。4个县制定完善招标管理制度4项,追究2名人员责任。二是对部分项目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4个项目完成竣工结算,3个项目正在协调解决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2个项目完成资产移交、登记等手续,7个项目单位通过调剂使用、更新修复等方式发挥资产效益。三是对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3个项目单位已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个项目单位制定省级对口帮扶计划,7个项目单位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关于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49个,涉及12个市、1个省级部门单位、14所高校,已完成整改134个,已整改涉及资金36.15亿元,完善制度151项。
(1)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方面。一是对未完成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任务问题。3个市通过加强监测、提醒谈话等方式,推动落实集采政策。1个市完成第六批药品国家集采任务。二是对定点医疗机构过度诊疗、违规收费问题。7个市对509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核查,依法依规调查处理违规行为。三是对未按要求修订大病保险制度问题。2个市修订制度文件,明确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四是对资金管理绩效不高问题。3个市实时监控社保基金账户活期余额,合理制定医保基金转存定期计划,相关医保基金已转存定期。
(2)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方面。一是对部分地区补助金和保险金发放不规范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全省范围排查,建成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4个市追回多发错发或补发的资金。4个市及时归垫、拨付资金,涉及573户企业、13309人。二是对部分地区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成相关地市提高就业补贴、失业保险基金政策惠及面,帮助符合条件企业应享尽享。2个市将229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省一体化高校毕业生管理系统帮扶名单,提供就业服务。4个市向136家企业发放就业补贴。4个市补发稳岗返还补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涉及16882家企业。4个市向3145名就业困难人员宣讲扶持政策,指导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对部分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弄虚作假问题。2个市重新核实并报送技能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等数据。1个市清理师资证,不符合条件159人的师资证已失效。4个市追回被骗取套取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暂停或取消相关培训机构、鉴定机构资质,将骗取补贴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四是对部分地区就业公共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12家违规开展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8家通过取得业务行政许可、备案等方式落实整改,行政处罚3家,1家已停业。3个市将135家、22063名派遣人员缴纳社保情况,移送税务部门追缴。五是对个别地区就业服务基地长期闲置或未建成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善监控办法,推动提升全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平台运行成效。2个实训基地提供实训(培训)服务、承担省市级科研项目,逐渐发挥效益。
(3)高校教育事业发展审计方面。一是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问题。5所高校加快教学行政用房建设进度,加大经费投入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图书,逐步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二是对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10所高校制定完善学生资助和实习经费管理制度8项,保障贫困学生和实习学生的受助权益。三是对科研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13所高校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13项,明确科研失信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立案调查,追回被套取的财政资金。四是对人才管理不规范问题。12所高校完善人才引进和考核制度9项,追回离职人才多领取的薪酬,解聘无法完成考核的人才。
(4)民办义务教育审计方面。一是对部分地区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1个市责令有关学校变更办学主体,对审批人员追责。1个市扣减有关学校2024年度10%招生计划,约谈相关责任人。3个市扩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严控民办学校招生、转学,逐年压减在校生规模。6个市要求办学主体逐年落实退款,收回被挪用的办学资金。二是对部分学校思政教育等管理不到位问题。5个市已配足37所学校的思政教师并保证课时。6个市382所学校的“问题读物”已全部下架封存。4个市已督促34所学校落实校舍安全监测。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39个,涉及7户省属国企,已完成整改34个,已整改涉及资金58.39亿元,完善制度39项。
一是对会计信息不实问题。3户企业调整账表、纠正会计报表差错。4户企业的下属公司通过调整纳税、明确审批流程、规范会计核算等方式进行整改,完善制度8项,约谈1人。二是对经营业务不合规问题。4户企业通过销售存货、变卖质押物等方式挽回损失,完善制度11项,追责13人。2户企业停止不实列支,规范业务提成,完善制度5项,约谈5人。1户企业全面清理账户,注销不常用账户、休眠账户,严控账户数量。1户企业减少贷款资金沉淀时间,市场化债务余额平均融资利率从2.85%下降至2.77%。1户企业下属公司停止违规销售行为,约谈6人。三是对国有资产管理不严问题。1户企业下属公司诉讼追讨相关款项,暂缓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资金,约谈5人,追责8人。2户企业下属公司积极盘活空置物业,对外租赁面积合计3378.4平方米。2户企业加强出租审批,完善出租安全责任条款;对4套代管公房被无偿占用提起诉讼,法院已冻结相关人员银行账号。1户企业下属公司完善处置报废图书制度11项,约谈7人,追责6人。四是对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1户企业下属公司规范招标文书,2户企业及下属公司对621项委外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暂停与未取得资质的15家单位发生新的业务。1户企业及下属公司严控建设管理费用,降低建设成本。1户企业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检查,建立健全集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制度6项,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对部分专项任务未完成问题。针对专项基金未按要求退出市场化投资项目问题,1户企业持续强化投资项目业务、财务管控,审计后收回部分投资。1户企业回购基金公司社会出资,完成债务移交及运营保障金划拨。1户企业建成15家新华书店农村发行网点,约谈1人。1户企业按进度要求推进5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六是对违规接待或领取补贴问题。针对违规购买超标准酒水用于商务接待和赠送问题,2户企业下属公司责令清退违规款项,完善监督机制3项,约谈23人。1户企业清理收回重复领取的出差伙食补贴。
2.关于金融类机构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6个,涉及2家金融机构,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涉及资金4.81亿元,完善制度2项。
一是对违规少报、错报监管信息问题。1家金融机构对漏报、错报数据进行补报、更正,对关联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实现授信类关联交易的线上管理与智能控制。1家金融机构将资金业务上存、投资、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向辖内农商行通报,并抄送属地监管部门。二是对信贷业务风险管控存在漏洞问题。20家金融机构的相关中长期贷款已落实分期还款要求,追责47人。1家金融机构加强信息验证和风险防范,严格审查持卡人信息。三是对违规开展存贷款业务问题。3家金融机构对非洁净转让不良资产的3家机构进行约谈,采取司法、保全等措施压降风险,追责20人。针对以借新还旧形式向限制性行业发放银团贷款问题,3家金融机构要求逐步压降贷款余额;审计涉及的6户房地产企业社团贷款中,已结清3户、核销1户,剩余2户已制定分期还款计划。1家金融机构完善抵质押管理,逐步化解项目风险。1家金融机构通过压降业务规模、下调存款利率等措施,规范定期存款利息管理,高息存款产品余额已压降超30%。1家金融机构已通过零损失债权转让方式,结清向违建项目发放的贷款。
3.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90个,涉及11个省级部门单位、13所高校,已完成整改71个,已整改涉及资金7.51亿元,完善制度20项。
一是对资产登记、核算不完整问题。3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和8所高校对账外资产进行登记入账。2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和4所高校对461项未登记的资产进行分类登记。3个部门、2家所属单位和1所高校清理收回占用土地636亩,完成约1716.33亩用地产权证的补办手续。针对1个部门33个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项目未及时转固定资产问题(截至审计时,上述在建工程均为5年内投入使用),该部门已全部转列固定资产。二是对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不合规问题。3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开展资产盘点,处置符合报废条件的办公设备175件。针对自有房产、办公设备等闲置问题,6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和8所高校已装修并盘活75套周转房共3032.83平方米,出租出借房屋352.92平方米,国产替代的246台办公设备已全部处置完成。3所高校加强租赁场地管理,强化后续使用动态监管,共退租8921平方米。6个部门、3家所属单位和7所高校收回21套被违规占用的房产,依法依规解除租赁合同,制定分配方案盘活闲置周转房。1家所属单位和3所高校追收房屋租金。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重新评估已停用资产价值,加大力度盘活资产。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全面厘清债权债务关系,制定还款计划,收回应收款项。三是对科研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2所高校强化设备采购前的可行性论证,完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效益考核等制度4项。4所高校按规定做好实验记录登记,开展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绩效评价。3所高校加强危化品全流程管理,盘点危化品仓库库存,开展危化品采购专项检查。4所高校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出台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6项。
4.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问题35个,涉及8个市,已完成整改25个,已整改涉及资金1.3亿元,完善制度11项。
一是对个别水源保护区管理存在漏洞问题。1个市及1个县的22家养殖场落实一级水源保护地水源污染风险防范,其中3家养殖场调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5家畜禽养殖场搬迁拆除,12家养殖场清空猪舍,2家养殖点实施水库提升工程。二是对部分地区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2个市对划定不实的800.59亩耕地、883.21亩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进行变更登记,并纳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划入“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的138亩设施农用地进行变更调出。针对未完成省下达的垦造水田指标任务问题,2个市已开工建设14280.61亩,完工10050.51亩。2个市及3个县通过复耕复绿、完善手续、调整补划等方式,整改被违法占用的耕地3052.92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17.52亩。三是对部分地区土地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市及1个县整改违规出租储备土地352.57亩。1个市办理供地手续40.97亩,拆除违法临时搭建物203.82亩,违规动工建设的3宗65.61亩已移送处置。1个市72宗超期未开工的工业用地,已开工58宗。四是对部分地区污染防治管控不力问题。2个县加紧推进污水管网工程建设,9个项目已完工,8个管网接入市政管网,2个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个县开展排水许可行政检查179次、联合验收41次,责令整改14宗,立案处罚1宗;183个楼盘办理排水许可证,33家企业落实排污登记,关停2家企业。五是对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截留中央和省碳排放技改专项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1个市按进度拨付4个项目的相关专项资金。2个市支付生活污泥处理服务费,按要求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土地征收结算。六是对部分地区林地、湿地管理不严格问题。3个市完善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等各类规划18份,6个自然保护区、27个森林公园均完成总体规划编制。1个市签订《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林地及林木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益全额上缴市财政。3个市及1个县积极整改林地、生态公益林、湿地被违规占用问题,逐步复耕复绿,整改林地549.58亩、生态公益林243.94亩、湿地1177.95亩。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对审计移送处理书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区正在组织查处或已立案处理,对涉案款物加紧追赃挽损。
1.公共资金、国有资源资产管理领域重大损失浪费问题。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各地区、部门单位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省财政厅针对审计移交的违反财经纪律、虚假审计报告等线索开展核查,探索建立财会监督检查机制,将重点问题线索移交驻厅纪检组处理,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问题线索纳入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处罚,将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省国资委梳理近年来省审计厅反映的重大问题,对涉嫌违规经营的27条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处理,成立专责机构督办省属国企5家、追责22人次。省委金融办压实银行审贷责任,聘请第三方机构审核贴息,实地抽查贴息企业,确保贴息资金发放合法合规。省税务局完成部分地区应收未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欠税清缴,涉及土地306宗。省纪委监委针对某集团人员涉嫌伪造文书协助中标并进行利益输送问题,对相关人员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理;针对个别地区产业园申报审核失职、虚构产业园项目内容等问题,成立专案组立案审查并查封相关公司账户和资产。
2.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在教育领域,省审计厅对部分高校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26件、立案9件。在金融领域,广东金融监管局针对某银行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问题,责令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证监会广东监管局针对某企业部分证券广告涉嫌违规问题,下发监管关注函,约谈公司负责人,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在医疗卫生领域,针对个别医院建设工程和设备采购项目违法招投标、涉嫌高套床位费标准、虚构诊疗项目制作虚假病例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公安机关已立案4件,依法对11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污染破坏环境问题。针对练江流域水污染环境治理问题,组织召开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督促理顺污水处理厂付费机制,健全完善管网运维管理机制,推动流域内13条一级支流年均值全部消劣。针对闲置土地问题,省自然资源厅组织9个督导组,分片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同时,强化闲置土地预警处置信息化支撑,将闲置土地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并通过卫星影像核查处置情况。针对森林资源管理问题,省林业局将森林资源管理纳入林长制考核,开展图斑常态化监测和林草执法,组织相关地市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63宗、处置违法占用林地案件7宗。相关地区、部门针对部分企业违法排污或项目环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协调各方落实整改,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警告或行政处罚。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深挖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将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净化政治生态、消除风险隐患、促进良性发展的实际成效;对审计发现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重开展集中整治,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根据省审计厅移送的套取挪用涉农资金问题,省纪委监委将相关重点线索转地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梳理核查,地市纪委监委处理95人、处分8人。针对某省属国企接待费用支出不真实、涉嫌使用高价食材接待问题,相关省属国企纪委已立案审查。
5.其他方面违法违规问题。针对某单位在政府采购中涉嫌串通投标及利益输送问题,省纪委监委已对相关人员立案审查。针对政府采购过程中未按采购合同验收、违规设置不可量化的指标作为评分项等问题,省财政厅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针对某协会违规开展检验检测人员职业资格认定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处分,要求退还相关费用。针对某县某项目中标公司涉嫌与其他投标企业串通投标问题,省公安厅已立案侦查。针对某传媒公司涉嫌违规播放养生类节目及广告问题,省广播电视局约谈公司负责人,下发通知责令立即停播。
(七)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有关地区和部门把审计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压实整改责任,认真落实审计建议。
1.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调控作用”建议的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努力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实绩,坚决扛起“经济大省要真正挑起大梁”的政治责任。一是狠抓政策落地落实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澳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携手港澳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建设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牵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大力推进“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加快落实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制造业和科技创新发展,2024年为各类市场主体新增减免税费超1500亿元,持续增强动力、挖掘潜力、释放活力。二是狠抓政策精准实施方面。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释放消费潜能,打好“财政补贴+金融工具+平台支持+企业让利”组合拳,进一步提振汽车、家电、电子产品、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消费。抓好重大项目形成更多投资实物工作量,有力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基础设施、产业项目落地建设;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项目资金,支持大湾区内外综合运输通道建设。更大力度稳外贸稳外资,加快遴选省级外贸骨干企业,办好“粤贸全球”境外展,成功举办2024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达成项目1933个、资金总额2.26万亿元。三是狠抓政策协同高效方面。注重中央总体部署与广东发展实际相结合、经济政策与非经济性政策相协调、政策出台与政策储备相衔接,共同打好政策“组合拳”。省发展改革委认真做好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加强财政、货币政策与就业、产业、区域、贸易、环保、监管等政策协同配合,发挥政策集成效应。
2.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建议的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工作总体方案,以区块链和数字人民币等数字技术创新构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体系,稳步提升资金监管能力和使用绩效。在资金监管方面,依托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强化对资金流转的实时监控,对截留挪用等问题予以监控预警并督促整改落实。出台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管实施办法,夯实预算执行监督常态长效基础。在预算约束方面,省财政厅启动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支出标准、数字财政赋能等方面改革预算管理方式,坚持“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推进与绩效预算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保障能力。在优化支出结构方面,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腾出更多资金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落地实施见效,2024年2月以来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正增长。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方面,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习惯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实施2023年度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强化预算约束,2025年省本级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按综合定额标准压减10%,省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只减不增”。按照“总额+标准”双控原则,严格把控展会、论坛、节庆活动财政经费预算总额和人均标准。通过据实核减、强化复用等手段推进基建、信息化项目降本增效。
3.关于“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引领”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科学谋划投资,强化要素保障。认真谋划储备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2024年全省累计获得专项债券额度508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34.2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42亿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用好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服务支撑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做好用地用林用海报批。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请示汇报,我省39个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获得2024年新增建设用地国家计划指标5474公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强化制造业重大项目引领作用,2024年省制造业指挥部负责的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594.92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二是加快建设进度,严格把控质量。省发展改革委定期召开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例会,统筹协同六个专项指挥部和省并联审批工作专班,采取印发交办单、提醒函、现场调研等方式,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合力推动超171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423个审批事项办理完成。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统筹抓好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压实责任链条,严把工程质量关,提升项目质效。
4.关于“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建议的落实情况。财政领域。一是全面推进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将范围扩大到全省57个县(市),实现财政资源要素直达县域。二是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加强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注入资本金)管理,制定梅州融湾专项补助政策,完善重点平台专项补助政策,实施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保护补偿等转移支付政策,对财力薄弱地区倾斜支持。三是严格在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新增债券,合理控制债务高风险地区2024年新增债务规模,优先保障在建、续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加强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和全过程动态监控,严格执行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国资国企领域。省国资委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优化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督促省属国企严格执行重大经营风险报告制度,抽取部分省属国企开展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专项检查。省属国企不断完善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操作规范,有效发挥各治理主体功能作用。民生领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入开展就业补助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设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智慧监控平台,实现就业补助资金、社保基金动态精准监控。省医保局逐步将临床用量大、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2024年全省共落实18批、800多个品种集中带量采购,平均降幅43.8%。资源环境领域。省政府印发《广东省“节地提质”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各地市及时认定或处置闲置土地498宗、3.67万亩,2023年全省闲置土地处置率上升至55.85%、全国排名上升至第7位。深入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省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等制度,开展海上养殖综合整治、优化近岸养殖用海布局,加强近岸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监管、海洋建设项目环评监管。省生态环境厅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4年全省处罚环境违法案件超4300宗,罚没金额超4亿元。全面推行“田长制”,建立耕地保护“人防+技防”网格化监管体系,打造耕地集中整治区,推进耕地多维空间协同治理。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未整改到位的132个问题中,有45个问题已到整改期限,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20个,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25个。结合省审计厅开展的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跟踪检查结果,当前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2个方面:一是整改责任仍未全面落实到位。个别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不实、不硬,存在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拖延整改、书面整改、违规整改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主管部门对监督管理责任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没有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常治长效。二是审计整改受多方面客观因素影响。有的属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短时间内难以腾出财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归还资金或清理暂付款。有的属于综合性、复杂性交织,协调难度大、耗时较长。有的属于探索开创中出现的新情况,需完善体制机制,源头治理。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其产生有深层次原因,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逐步解决。
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强化督察督办。被审计单位按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主管部门通过召开会议、实地检查、联合督导、通报约谈等方式,指导督促整改。审计机关跟进进度、定期检查、一抓到底,推动改彻底、改到位。二是深化贯通协同。强化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及时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问题。对存在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建立牵头沟通协作机制,推动有序化解处置。继续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的要求,用好审计整改约谈制度等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治已病”“防未病”,重点关注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源头治理。省审计厅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整改成效真实、完整、合规,保障政令畅通。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的工作安排,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审计监督质效,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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