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价值基石。为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学习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信用建设,中山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为主题的法治培训,围绕党的二十大以来对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作出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管理办法基本要求,详细介绍了信用修复基本概念、信用修复方式以及如何申请信用修复等内容。
通过学习,使大家充分了解到在信用建设过程中,诚信是根本,失信惩戒不是目的,信用修复是对失信惩戒的有益补充,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有利于优化信用监管环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