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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角镇公租房小区租金收缴、减免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11 分享: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96号)《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减免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22〕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三角镇公租房小区租金收缴、减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

  (一)高平公租房(产业园区公租房,2013年建成)

  2-5楼租金:7.0元/平方米·月

  6楼楼租金:6.7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1.5元/平方米·月

  市场租金参考价:11元/平方米·月(2021年中山市房屋租金参考价)

  (二)三角村级物业(产业园区公租房,2011年建成)

  2-5楼租金:6.7元/平方米·月

  6楼楼租金:6.4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1.5元/平方米·月

  市场租金参考价:11元/平方米·月(2021年中山市房屋租金参考价)

  (三)广东创汇实业有限公司综合楼(产业园区公租房,建成时间2013年,目前不对外出租)

  家私家电:空调、床、衣柜、书桌、椅子

  2-5楼租金:8元/平方米·月

  6楼楼租金:7.68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1.5元/平方米·月(保洁费)

  市场租金参考价:15元/平方米·月(2021年中山市房屋租金参考价)

  (四)中山市生活印相家具有限公司综合楼(产业园区公租房,建成时间2016年,目前不对外出租)

  2-5楼租金:8.96元/平方米·月

  6楼楼租金:8.56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0元/平方米·月

  市场租金参考价:11元/平方米·月(2021年中山市房屋租金参考价)

  (五)中山英仕服装有限公司员工宿舍楼(产业园区公租房,建成时间2012年,目前不对外出租)

  家私家电:热水器、空调、床、衣柜

  租金:11.36元/平方米·月

  市场租金参考价:20元/平方米·月(电梯房)(2021年中山市房屋租金参考价)

  (六)兴鲤苑公租房(产业园区公租房,建成时间2015年)

  4-5楼租金:7.0元/平方米·月

  6楼楼租金:6.7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0元/平方米·月

  市场租金参考价:11元/平方米·月(2021年中山市房屋租金参考价)

  (七)兴鲤苑公租房(非产业园区公租房,建成时间2015年)

  2-4楼租金:7.0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0元/平方米·月

  市场租金参考价:11元/平方米·月(2021年中山市房屋租金参考价)

  二、公租房小区计租方式

  我镇非产业园区公租房小区按套内面积计算,产业园区公租房小区按建筑面积计算。

  申请人月缴租金金额参照《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减免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22〕63号)中的“分档租金计算公式”执行。

  三、公租房小区租金减免范围标准

  参照《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减免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22〕63号)中的“市直属公租房项目租金减免范围及标准”执行。

  四、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参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96号)中的“第三十三条”准入条件由企业自行决定招租。

  

  附件:1.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96号)

             2.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减免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22〕63号)

             3.中山市公租房租金政府指导价确定方式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