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核定和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中人社发〔2017〕126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9〕8号,加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8月符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供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二)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共5天(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
邮政编码:528445
联系电话:0760-85409458
传真电话:0760-85409163
附件:三角镇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公示名单(202308)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