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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0-27 分享: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近期处置的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镇街

土地使用权人

坐落位置

闲置认定时间

闲置原因

备注

1

三角镇

苏世平

高平村

2023年10月10日

政府原因


2

三角镇

宝旗有限公司

三角村

2023年10月10日

政府原因


3

三角镇

中山市皇玛电子有限公司

高平村

2022年4月28日

政府原因


4

三角镇

中山市皇玛电子有限公司

高平村

2022年4月29日

政府原因


5

三角镇

中山市朝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三鑫路120号

2022年10月8日

政府原因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