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精神,加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11月第二批符合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基层就业补贴)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二)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共7天(自然日)
(三)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
邮政编码:528445
联系电话:0760-85409458
附件:三角镇拟享受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人员公示名单(202311第二批)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