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印发中山市创建充分就业村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人社发〔2013〕381号)和《印发中山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施方案(2014年修订)的通知》(中人社发〔2014〕168号)精神,更好地推动我镇创建和认定充分就业村(社区)工作的开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符合申请认定充分就业村(社区)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二)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共5天(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
邮政编码:528445
联系电话:0760-85546928
附件:三角镇2023年拟认定充分就业村(社区)公示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