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我局申请变更,现将有关变更信息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原名称:中山市三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拟变更医疗机构名称:不变
二、原法定代表人:吴丹琴 主要负责人:杨瑞珍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变 主要负责人:不变
三、原址:中山市三角镇福源南路32号东方玫瑰园4幢1-8卡、5幢1-11卡
拟变更医疗机构执业地址:不变
四、原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拟变更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精神科
五、其它:不变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8时30分开始至2024年1月29日5时30分止(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电话或书面向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或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三角分局反映。
受理部门: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三角分局 电话:(0760)85408368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福源南路32号东方玫瑰园4幢1-8卡2层(邮编:528445)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三角分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