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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三角镇镇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07 分享:

镇属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

  由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三角镇镇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具体如下:

  一、镇级林长、副林长名单

  镇第一林长:李  宗(党委书记)

  镇  林  长:李凯航(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副林长:郑凯宏(人大主席)

  梁庆明(党委副书记)

  何永远(党委副书记)

  熊定鹏〔党委副书记(挂职)〕

  宋宇辉(党委委员、副镇长)

  魏健怡(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骆  祥(党委委员)

  陈翠云(党委委员)

  乔  梁(副镇长)

  卢宝来(副镇长)

  梁泽基(副镇长)

  杨丽芬(副镇长)

  黄星富(副镇长)

  钟景雯〔副镇长(挂职)〕

  二、镇级林长对应责任区域


林长姓名

职务

责任区域范围

李  宗

党委书记

本镇区域

李凯航

党委副书记、镇长

本镇区域

郑凯宏

人大主席

三角村区域

梁庆明

党委副书记

结民村区域

何永远

党委副书记

中心社区区域

熊定鹏

党委副书记(挂职)

蟠龙村区域

宋宇辉

党委委员、副镇长

高平村区域

魏健怡

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高平村区域

骆  祥

党委委员

沙栏村区域

陈翠云

党委委员

光明村区域

乔  梁

副镇长

光明村区域

卢宝来

副镇长

结民村区域

梁泽基

副镇长

东南村区域

杨丽芬

副镇长

三角村区域

黄星富

副镇长

蟠龙村区域

钟景雯

副镇长(挂职)

中心社区区域

  

  三角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85542411。


中山市三角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