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关于中山市三角镇吴存霞豆腐档等1607家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15 分享:

  中山市三角镇吴存霞豆腐档等1607家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因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年报,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上述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上述个体工商户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角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