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23 分享:

粤中三角执公告字〔2024〕711-2号


  欠薪单位名称:中山市三角镇隆仓百货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C05PUU04

  注册住址:中山市三角镇民乐北路818号首层之4

  经营者姓名:曾佳

  联系电话:180799****8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4年9月2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接到工人投诉,反映你单位拖欠吴*坤等28名工人2024年4月、6月、7月、8月工资及补贴、加班费共计190504.9元。接到投诉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多次联系你单位经营者曾佳配合调查处理未果。2024年9月14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中山市三角镇民乐北路818号首层之4现场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三角执公告字〔2024〕711号),要求你2024年9月20日17:00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但你至今仍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4年9月27日9:00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新区月湾路20号(三角镇人社分局)

  联系人:范智斌、周国华

  联系电话:0760-85546887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