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中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三角镇建新区规划实施方案(跨省指标)(中山指标2019-11)》(简称《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对《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新区实施方案
建新区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面积为28.17亩,共计4个地块。建新区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28.17亩(其中园地24.14亩、其他农用地4.03亩),国家平均利用等为7等。根据《中山市三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建新区地块均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计划于2020年使用。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公示时间
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为期一个月。
三、公示方式
(一)网站公示: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张贴公示:三角镇人民政府;三角村民委员会公示栏
四、公示意见和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实施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地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
特此公示。
附件:建新区实施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和实施规划图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