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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中山市三角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规划成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2-07 分享:

  《中山市三角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已于2022年11月18日获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府函〔2022〕381号),该规划成果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批准成果予以公布。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s.gov.cn/zrzyj/)和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sjz/)查询。


  附件:《中山市三角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后公告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60-85404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