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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电梯安全防线,保障群众乘梯安全

信息来源:三角发布 发布日期:2024-11-17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电梯维保作业行为,提升维保行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11月13日下午,三角市场监管分局联合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组织辖区50余家电梯维保单位召开电梯维保单位安全工作会议暨电梯安全培训会。

        会上,三角市场监管分局局长袁泳贤对近期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监管中发现的典型违规行为情况进行了通报,为到场的维保单位负责人敲响了警示钟。会议强调,维保单位要增强“身体力行”的责任意识,开展“务求实效”的技能培训,深化“合作共赢”的对接沟通,杜绝“虚假维保”“以修代保”等恶性行为,切实规范维保行为、提升维保质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电科颜明冠从电梯安全状况、电梯安全典型案例、如何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剖析讲解,为电梯维保单位解读现行电梯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同时,中山检测院工程师黄泽暄结合日常设备检测发现的典型问题向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讲解,并详细解读《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7008-2023),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单位安全责任意识,督促维保单位深刻吸取电梯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全力做好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今年以来,三角市场监管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检查电梯使用单位58家,检查电梯293台次,发现问题10个,查处电梯各类违法案件3宗,隐患问题100%闭环管理。下一步,三角市场监管分局将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乘梯安全问题出发,扎实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强化隐患闭环整改,确保电梯安全管理“末端发力、终端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温馨提示

1.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核查维保单位的维保资质,避免无资质维保电梯的情况,除履行日常管理工作外,还要监督和配合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做好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2.电梯乘用人发现电梯运行异常的,应当立即告知电梯使用管理方,也可以查看张贴在电梯内部的维保公示卡,监督维保单位是否做到15天内维保一次。

广大群众若发现电梯维保单位涉嫌未按相关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切实保障电梯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