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服务中心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位于中山市三角镇,2019年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粤安[2019]14号列为予以保留的工业园区,2022年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中府办函[2022]178号批复四至范围,2023年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中府办函[2023]76号批复扩区范围与对现状520亩用地进行优化调整。根据中府办函[2023]76号文,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四至范围为:东至福泽路及石基河,南至菲力特化工南侧及高平23号路,西至怡丰涌及新华北路,北至中科富海北侧新增用地以北及福泽三街,总面积为1197 亩(约79.83hm2)。园区规划化工产业项目用地约66.56hm2,主要为三类工业用地;园区重点发展电子化学品、化学新材料以及民用精细化学品产业。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规划产业人口950人。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规划区内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燃料废气、工艺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氟化物等。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次规划实施对规划区内及周边敏感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2、水环境影响:规划区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根据排水方案,规划分别排入三角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化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实施后,规划区正常排污对主要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在事故情况下,废水排放浓度大,对水环境将造成一定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性排放。
3、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规划区在正常防渗体系条件下,规划建设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在落实噪声防护、优化布局的情况下,对规划区内及周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影响: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工业固废的处理处置。规划实施后,一般工业固废应综合利用或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6、生态环境影响:通过加强规划区工业生产区边界防护绿带的建设,可以明显减少工业废气对区域植被生长带来的不利影响。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产业园边界防护林带的建设,减少开发建设产生的工业废气对区域农作物生长带来的不利影响。严格执行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排水方案,废水排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较小。总体上,本次规划的实施基本不会给所在区域生态系统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7、环境风险:通过落实规划区内各类企业及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厂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规划项目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各风险防范措施是合理的。规划区内各建设运营单位严格落实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区域与企业之间的风险防控联动,可以有效减轻风险发生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水:规划区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规划分别排入三角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化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洪奇沥水道。同时,通过积极采取节约用水、推行废水资源化、合理引进入园项目、提高环保门槛、推行清洁生产等措施进一步减缓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发展工业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气排放量;使用清洁原辅材料,从源头减少工艺废气产生;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合理布置园区的布局,设置工业卫生防护带。
3、土壤及地下水: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将企业生产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防治;针对不同生产区域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分区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
4、噪声:对重点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和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5、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尽量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生态:通过生态恢复、水生生态保护、水土保护等措施,缓解开发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园区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强化园区风险防控。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区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在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进一步完善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快落实周边邻近居民点搬迁;加快落实化工污水站建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排水方案,不断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规划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总体上来讲,在以上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次规划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向本项目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查阅。
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园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760-22810730
电子邮箱:523419796@qq.com
地址: 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7号之一首层10-11卡
邮编:528445
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83514617 传真:020-83514617
电子邮件:6026328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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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