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中山市三角镇静安楼及其配套项目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及《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的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静安楼及其配套项目
2.实施单位: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3.项目概况:中山市三角镇静安楼及其配套项目占地面积9849平方米(14.77亩),项目位于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建设公益性骨灰楼是增加殡葬供给、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和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一项重要举措,符合省、市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三角镇殡葬基础设施和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绿色殡葬改革,推动殡葬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涉及项目范围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生态环境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对项目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60-88265001 邮箱:402935100@qq.com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