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
根据2014年市政府印发的《清理与改革任务不相适应文件的工作方案》(中府办函〔2014〕15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扶助工作的意见》(角府〔2007〕19号)和《印发三角镇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角府〔2010〕20号)。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