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三角镇人民政府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三角发布)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平台(http://www.zs.gov.cn/zmhd/),电话(0760-8554738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机构介绍 | 机构设置 | 部门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等。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2 | 领导分工 | 领导简介、个人分工等。 | 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
3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指南 | 镇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4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5 | 公开报告 | 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6 | 镇街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上级部门制定的本级部门负责执行的及本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配套有解读文件,一并公开。 |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对口部门公开 |
7 | 其他文件 | 本级部门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 | 制定文件的部门 |
8 | 规划计划 | 规划计划 | 镇相关规划计划信息 | 制定文件的部门 |
9 | 政府工作报告 | 镇政府年度工作总结等信息 | 党政综合办公室,相关部门 |
10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 本镇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工作的最新动态及图片新闻。 | 产生工作动态的部门 |
11 | 公告公示 | 向社会公开的重要公告、通知及其他需要公示、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 相关部门 |
12 | 统计数据 | 镇经济运行统计信息 | 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
13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镇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 财政分局 |
14 | 其他资金信息 | 其他需要公开的资金信息 | 财政分局,相关部门 |
15 | 招商引资信息 | 投资信息 | 镇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信息 | 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
16 | 其他 | 人事信息 | 镇人事任免、公示等信息 | 党建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