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三角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29 分享: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三角镇人民政府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三角发布)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平台(http://www.zs.gov.cn/zmhd/),电话(0760-8554738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机构介绍

机构设置

部门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等。

党政综合办公室

2

领导分工

领导简介、个人分工等。

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3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指南

镇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党政综合办公室

4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

党政综合办公室

5

公开报告

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党政综合办公室

6

镇街文件

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级部门制定的本级部门负责执行的及本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配套有解读文件,一并公开。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对口部门公开

7

其他文件

本级部门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

制定文件的部门

8

规划计划

规划计划

镇相关规划计划信息

制定文件的部门

9

政府工作报告

镇政府年度工作总结等信息

党政综合办公室,相关部门

10

工作动态

政务动态

本镇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工作的最新动态及图片新闻。

产生工作动态的部门

11

公告公示

向社会公开的重要公告、通知及其他需要公示、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相关部门

12

统计数据

镇经济运行统计信息

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13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镇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分局

14

其他资金信息

其他需要公开的资金信息

财政分局,相关部门

15

招商引资信息

投资信息

镇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信息

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16

其他

人事信息

镇人事任免、公示等信息

党建工作办公室